建议:完善商品包装领域制度建设,加强对已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各级政府应明确执法机关的主体和程序,成立专门机构协调政府部门、专业检测机构和消费者共同开展监管工作,加大对商品过度包装情况的抽查频率和处罚力度。
同时,推广采用可降解、可循环使用的绿色包装材料,加强低成本环保类包装耗材研发攻关,提高商品包装材料的易处理性和可回收率。严控商品生产企业、快递公司等的包装耗材成本,杜绝生产与运输环节的重复包装和过度包装。发挥税收调节作用,设定包装费用占比指导线,对于包装成本占产品总成本比例过高、包装总费用占企业整体营收比例过高的企业,加收阶梯型环保税,推动企业节简包装、绿色发展。
另外,对公众要加强合理消费观念的宣传引导,唤起公众对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等传统美德的认同;通过消费知识教育,提升公民社会责任,进一步在全社会树立按需购物的消费理念,形成节约、绿色、健康的社会共识。
据统计,2020年,我国铝质易拉罐年产约470亿罐左右,消耗原生铝约72万吨,我国废旧铝易拉罐回收再利用率虽然达到90%以上,但是原级利用率几乎为0,
“原级再利用较降级再利用碳排放更少。以铝质易拉罐为例,经过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的核算对比,我国铸造用再生铝的碳排放是原级利用再生铝碳排放的3.6倍。”孙宝国希望能够完善产业链回收再生利用相关法规、产业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再生食品接触材料的风险评估、碳排放及标准体系等研究,实现食品接触材料的原级再生利用尽快在国内落地,在食品领域为实现碳中和目标做出贡献。
对此,徐冠巨认为,可对现有回收模式和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的理念拓展应用于印染助剂行业包装桶管理,实现行业内供应链与循环链的无缝衔接,建立起“销一收一”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行业内符合循环利用条件的包装桶在收集、贮存、运输、清洗等环节进行危险废物豁免管理。
具体而言,印染助剂厂商应当承担产品消费后的生态环境责任,对产品整个生命周期负责,特别是在产品的回收和再利用的环节。在该行业包装桶的管理上:第一,重点落实对包装桶的回收处置责任,“销一收一”,即印染助剂厂商按照本公司年销售包装桶的数量等比例回收本公司以及同类助剂生产厂商的包装桶。第二,明确豁免管理的对象,制定豁免标准,并确认符合豁免条件的包装桶的豁免方式,由此,以明晰的实施路径推动该行业问题解决。
通过模式的突破创新,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预计行业内每年可产生经济效益4.6亿元,通过回收进而有效降低废包装桶的填埋量和焚烧量,预计到2025年,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3万吨。
王莉建议,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完善节能节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等环保产业支持政策”的相关要求,要以政府为主导,以电商、快递企业为主体,多管齐下,通力合作,尽快出台快递包装行业标准和行政法规,对快递包装的结构、规格、材料都应加以规范;要建立起统一的快递包装机制,统一采用可降解的材料或易于回收再利用的黄纸板进行包装,以降低快递垃圾对环境的污染;要建立快递包装回收机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在引导上游企业生产可回收、可降解的包装材料基础上,鼓励下游企业对快递垃圾进行回收处理,形成回收利用闭环;要通过提供政策、资金支持等方式,引导高校、企业加大对环保包装物、封装耗材的技术研发,提升产品性能、降低应用成本,推动对相关非环保材料的全面替代。
文章:中国包装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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